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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減免、補助、就學貸款

單位 項目 對象 說明
課指組 助學
貸款
1.家庭年收入在114萬元以下
2.家庭年收入114萬元至120萬元
以下者【需負擔半額利息】
3.家庭年收入在120萬元以上者:
家中需有二位以上子女就讀高
中以上學校者【每月需自付全
額利息】,如未符合,則無法
貸款。
1.申請時間:依每學期註冊截止時間
2.申辦流程:
步驟一:【本校申辦手續】
(1)進入本校學生資訊入口網/學生就學貸款申請,填報貸款資料及金額。
登入帳號為學校電子郵件帳號,帳號密碼查詢。
(2)列印就學貸款申請表

步驟二:【銀行貸款申請】
本校合作貸款銀行為台北富邦銀行,於申辦時間至銀行網站【就學貸款】項下(https://school.taipeifubon.com.tw/scSrv/html/pages/jsp/index.jsp)/輸入資料/列印【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三張,檢附相關證件至指定分行辦理。

步驟三:【繳件至課指組】
(1)銀行「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學校存根聯)」
(2)北藝大繳費註冊單
(3)北藝大就學貸款申請表

步驟四:【繳交不可貸款之金額】
課指組於收件後即進行繳費單修改,修改後立即以簡訊通知,請至學雜費專區列印繳費單繳費即完成貸款程序

enlightened請注意:
  • 延畢延修學分、教育學程、研究所在職專班學分、英檢課程、103學年度起入學之碩博班學生欲貸學分費者請先於本校提出線上申貸申請,並請事先於赴銀行前填寫學分費預估表,再至銀行辦理貸款。
  • 各項預估學分費可貸款金額仍以正式學分費繳費單之金額為準,預估金額於對保後如有變更,需請同學至富邦銀行修正貸款金額,以免產生溢貸及利息問題。
  • 請注意!於學期中如有休學或退學等情事,於辦理休退學程序前請務必先至課指組確認貸款資格,相關疑問請電洽學務處課指組分機1322。
  • 依教育部規定,欲辦理學雜費減免者,請勿先行至銀行辦理全額貸款,以免產生溢貸及利息問題。
減免
學雜費
1.符合教育部規定7種身分者。
2.同一學期、同一年級已減免者,
不得重複申請。
3.需請領教育補助者,請擇一辦理。
4.身障學生可延畢減免4年。
5.身心障礙人士及其子女,其前一年家庭所得不得超過新台幣220萬元。
6.放寬[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及其子女]、[原住民籍學生]現行修讀輔系、雙主修及教育學程之學雜費減免限制。
(一)申請時間:依每學期註冊截止時間
(二)申請手續:
1.進入本校學生資訊入口網/學生資訊系統/校園生活/申請學雜費減免。
(新生尚未取得email者請攜帶證明文件至課指組填寫申請表)
2.繳交證明文件:登入系統填寫資料後,請列印申請書併附證明文件(如身障手冊、三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皆須有詳細記事]、低收證明等)親送或郵寄至學務處課指組,課指組於收件審核後即進行繳費單金額修改,再請至學雜費專區列印繳費單繳費。
3.為維護同學權益,請務必於公告時程內完成申請程序,俾進行繳費單金額修改及後續減免作業。
4.欲申請者,請勿先繳款,需同時申辦減免及就學貸款者,請務必先至課指組更改繳費單,勿逕至銀行辦理全額貸款,以免產生溢貸及利息問題。
5.如有相關疑問請電洽學務處課指組分機1322。
舞蹈系先修班免學費(自103學年度入學之貫一新生開始實施) 本校七年一貫制舞蹈系先修班貫一至貫三學生/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1.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符合學費補助申請對象之學生,均不必主動申請學費補助
 
2.同一學制倘學生因重讀(復學)等其他情形,不得享有全額補助者或不得享有補助者。
3.如有相關疑問請電洽學務處課指組分機1322。


※「學雜費減免」、「舞蹈系先修班免學費補助」之比較:
項目 學雜費減免補助 舞蹈系先修班免學費補助
一、辦理次數 每學期一次(一年二次)
二、扣款 於每學期之註冊單中扣除
三、辦理年級 全部學生 舞蹈系先修班貫一至貫三學生(自103學年度入學之貫一新生開始實施)
四、補助資格及補助金額 ※具以下身分之一者,可辦理減免:
1.給卹期內、期滿軍公教遺族 (依教育部所定金額減免)
2.現役軍人子女 (學費之 3/10)
3.身心障礙學生及子女
  (輕度:學費+雜費之 4/10)
  (中度:學費+雜費之 7/10)
  (重度:學費+雜費全額)
4.原住民學生
(學費、雜費依教育部所定金額減免)
5.低收入戶學生(學費+雜費全部)
6.中低收入戶學生(學費+雜費之 6/10)
7.特殊境遇家庭(學費+雜費之 6/10)
※注意以下條件,可辦理免學費: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2.同一學制學生因重讀(復學)等其他情形,不得享有全額補助者或不得享有補助者
 
※特別注意※
若具有下列減免身分, 符合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專科學校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及其相關法規規定免納學費者,可再減免雜費。
1.身心障礙輕度
2.身心障礙中度
3.中低收入戶學生
4.特殊境遇家庭
五、限制 以上學費、雜費補助僅能擇一申請辦理,不可重複辦理。